发布栏目:行政|发布时间:2019-06-16
根据《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要求,黄夹镇对域内3条市级河流、5条镇级河流进行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清单100条,经过与国土、水利等部门沟通后,最终确定河湖“违法”信息57条。黄夹镇结合自身实际,雇用1台挖掘机、3辆运输车、20名工人对发现的河湖“违法”信息进行彻底清理,保护黄夹蓝天绿水。
黄夹镇共有总河长2名,镇级河长8名、警长1名,村级河长、警长、河管员、义务河长各71名,域内8条主干河流全部实行“河长制”,5月份河长巡河200余次,发现问题5处并随即整改完毕,黄夹镇积极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完善生态河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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