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栏目:行政|发布时间:2019-06-10
在原来,化楼镇高屯村和南郑村两个村土地紧靠,边界不清。1978年,高屯村四户村民将南郑村11亩无人耕种的闲散地耕种,一直至今。在今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南郑村部分村民向南郑“村两委”提出此事,要求高屯村将11亩土地归还。南郑“村两委”随即将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该纠纷如处置不当,随时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化楼镇这样做
及时成立工作专班。镇党委、政府针对该事件及时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有关管区书记、派出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热线信访办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工作队。召集两个村“村两委”成员详细了解情况,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坚持不懈做通思想。在调解工作伊始,高屯村干部和该村占地农户并不十分配合,为打破僵局,镇工作队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积极对其讲清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特别是由法律顾问对其解释法律政策,提高其法律意识。经过三天连续不断奋战,终于做通高屯村干部及占地农户的思想工作。
多方参与民主调解。在镇人民调解会议室,召集南郑村“三要职”干部、高屯村支部书记、占地耕种当事人以及党员干部代表等召开调解会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最终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即南郑村将高屯村所占土地收为集体所有,并向高屯村已经耕种的农户发包,承包户每年向南郑村缴纳承包费。
现场测量签订合同。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后,在镇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的监督下,第一时间对高屯村所占南郑村土地地亩数进行重新精准测量,签订土地确认书,并在现场组织有关农户在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缴纳土地承包费。
短短几天时间,化楼镇能够圆满解决一起四十多年的土地纠纷,受到群众的点赞和认可,这几点因素离不开!
维护的是群众利益
化楼镇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坚持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始终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只要出于公心为群众办事,就会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依靠的是法律武器
无论在事前作出决策、还是事中现场处置和事后手续完善,化楼镇始终坚持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供法律监督和法律支持,依靠法律这一强大武器解决矛盾纠纷。
追求的是公平正义
化楼镇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选聘了一批有名望、讲正义、口碑好的人民调解员,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中起到了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体现的是干部作风
化楼镇在镇村干部中积极倡树“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真正为群众解决一批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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