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栏目:行政|发布时间:2018-08-06
为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乐陵市环境监察大队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切实加大环境重点排污企业监察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重点开展涉水、涉气排污企业排查,重点检查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监察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安全措施及安全处置情况是否到位,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排污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严格节假日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和投诉电话畅通,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信访人。三是加大处理处置力度,最大可能地消除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和污染事故,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做到城区10分钟乡镇50分钟到位,及时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做好现场执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将信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的环保权益。四是加大查处力度,节日期间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严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报时:2025-08-14 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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