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栏目:行政|发布时间:2018-08-05
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按照省厅、德州市有关部署和要求,乐陵市环保局、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8月份开始,在全市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处置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摸排一批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企业,集中查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集中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全市机动车4S店、车辆维修厂及回收利用企业;化工企业特别是未经审批违规生产的化工企业;高危危废产生企业等。 重点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倾倒、处置活用无防渗防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有毒物质的;无相应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接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目前,已统计出全市4S店、机动车维修点共169家,接下来,为充分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全的准备工作,乐陵市环保局将联合公安局、交通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的生产状况、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与利用、贮存、处置方式、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签订处置协议(合同)等摸底登记。环保局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流向进行归类汇总,列出清单,并逐一与利用、处置企业留存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四联进行了对照核查,凡是不相符的,签订虚假协议(合同)掩盖非法处置事实,接受委托处置、利用数量、种类明显超过处置方利用、处置范围,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自行非法利用,处置方没有利用、处置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等,均称为重点嫌疑线索。对废弃坑塘、沟渠等比较隐蔽的地方进行重点排查。
报时:2025-05-06 13: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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