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栏目:行政|发布时间:2018-07-02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实现环境监管的无缝隙覆盖,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压实责任,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管系统,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环境监管属地管理的责任。6月25日-29日,乐陵市环保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委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进行2018年第二季度环保工作考核,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乡镇(街道)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包括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涉水企业和河道清洁整顿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固(危)废土壤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环境信访处置工作;环境保护信息宣传工作等8项环保工作。
通过季度环保工作考核使环境保护的触角由县级向乡镇、村级逐步延伸,有效的推动乡镇(街道)做到以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了责任到人,各项环保措施到位。极大的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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