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退役军人招聘公告

为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就业创业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实现就业上岗。近日,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联系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详细了解了其人员需求情况。经与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沟通对接,现面向我市退役军人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西城中队和铁营中队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详见《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有意报名者,请于2019年9月27日前,持退伍证、身份证等证件到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报名。
地址:乐陵市阜昌东路277号(乐陵市社会福利中心12楼),咨询电话:6661090。
附:《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22日

 


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乐陵大队西城中队和铁营中队开展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录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分驾驶员、战斗员。共拟招收20名。

2、招收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自愿加入消防,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收18-28周岁的中国公民,满足以下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优先聘用:

①从部队退役,尤其是从消防部队退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②有技术专长,尤其有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③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汽车运用与维修等相关专业、水电暖安装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三、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待遇3800-4200元,每年定期增资;

(2)保障待遇

1、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五险一金”,发放被装,免费食宿。

2、每月8天(根据组织工作安排)带薪休假。

3、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照程序选拔任命班长、队长助理,并享受岗位补贴。

4、表现出色者可以在消防队入党、学车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报名。

地址:乐陵市阜昌东路277号(乐陵市社会福利中心12楼)。

2、咨询电话:6661090.

3、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聘登记表》(本人到报名处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退役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消防车辆驾驶岗位需要);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件留存。

(7)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现场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8)体能测试:按照面试成绩优秀、良好、一般的顺序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测试内容为1500米、20米×5折返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引体向上等项目。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德州市开发区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0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10)政治审查: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未通过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1、聘用人员按照《德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本人表现、家庭住址,统筹分配至乐陵各执勤消防中队。

2、试用期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4、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德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解决。


中共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委员会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