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等方式,按程序确定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现将拟任命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任命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庆宝  马摇琴  王帅帅    王安金    王志利   王  芳  王  栋  王  剑  王洪超  王晓丽    王清阁   王淑玲    王  锦  王  磊    井天德  石明月  田新亮   史玉胜   史腾飞   刘文龙   刘玉双     刘东花  刘  军  刘  丽   刘晓伟   刘  敏   刘 锐  刘新新  刘 麒   许文娟 李长明  李冬云  李延辉  李 军  李建华 李 娜 李晓晓   李 菲  李 敏  李 强  杨圣海  杨晓学  吴国涛  何 明 宋龙华  宋金林  宋 娜  宋银强  张 芹  张金香  张 荔  张洪杰 张  莹  张梅英  张 翔  张 强 陈长江  陈书芹  陈守芬  陈国苹 陈莹丽 陈瑞芳  范洪康  林 娇  尚敬民 周亚美  周维玲 郑勇军 孟庆俊  段所港  侯青松  弭宝银  姚金花 贾凤刚  夏伟宁     徐春红  高书峰  高 冲  郭书兰 郭观胜  郭 谦  黄崇胜  崔天彪  崔书林  崔秀红  董建鲁  韩建周  韩晓忠 路艳宁 蔡晓东 薛洪海 二、公示时间 2019年4月12日-4月17日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乐陵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4-6521185 四、受理内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乐陵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五、结果适用 乐陵市司法局将会同乐陵市人民法院、乐陵市公安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将按程序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