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等方式,按程序确定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现将拟任命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任命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庆宝 马摇琴 王帅帅 王安金 王志利 王 芳 王 栋 王 剑 王洪超 王晓丽 王清阁 王淑玲 王 锦 王 磊 井天德 石明月 田新亮 史玉胜 史腾飞 刘文龙 刘玉双 刘东花 刘 军 刘 丽 刘晓伟 刘 敏 刘 锐 刘新新 刘 麒 许文娟 李长明 李冬云 李延辉 李 军 李建华 李 娜 李晓晓 李 菲 李 敏 李 强 杨圣海 杨晓学 吴国涛 何 明 宋龙华 宋金林 宋 娜 宋银强 张 芹 张金香 张 荔 张洪杰 张 莹 张梅英 张 翔 张 强 陈长江 陈书芹 陈守芬 陈国苹 陈莹丽 陈瑞芳 范洪康 林 娇 尚敬民 周亚美 周维玲 郑勇军 孟庆俊 段所港 侯青松 弭宝银 姚金花 贾凤刚 夏伟宁 徐春红 高书峰 高 冲 郭书兰 郭观胜 郭 谦 黄崇胜 崔天彪 崔书林 崔秀红 董建鲁 韩建周 韩晓忠 路艳宁 蔡晓东 薛洪海
二、公示时间
2019年4月12日-4月17日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乐陵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4-6521185
四、受理内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乐陵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五、结果适用 乐陵市司法局将会同乐陵市人民法院、乐陵市公安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将按程序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